各建设主管部门业绩核查情况等
各企业要认真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且整改到位或明确整改期限的企业,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可视情况从轻处理。
我局将成立督导组,根据各地排查和企业自查情况,对各地实施方案制订和执行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将存在举报投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资的项目列为必查项目,实施重罚严管,防止各类问题复发和反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分析建筑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各建设主管部门于11月底前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
结(主要做法和成效、问题查处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下步意见和建议等),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整治情况进行专项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为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人、1名责任科室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报送市建设局,5月-10月的每月20日前将附件1的盖章扫描件或电子版报送市建设局。